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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所谓生养之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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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八月十五,传说中的七月半,黄历上说这天忌结婚,宜祭祀。

  这天,为了应景,天空还很特别的下了一点小雨,淅淅沥沥的,听着格外舒服。

  秦陌俞把菊花放在墓前,他其实并不是很想来的,只是他母亲说,“今天是七月半,你去祭拜一下你父亲吧”

  秦陌俞冷笑道,“我哪个父亲,是生我的,还是只养了我三年的父亲”

  秦陌俞的母亲听完,叹了一口气,说道,“都去看看吧,不管怎样,他们都对你有生养之恩,于情于理,你都该去看看的”

  秦陌俞冷笑一声,就把电话挂了。

  面前的便是他父亲的墓碑,那个生了他的,名义上养了他15年的父亲。

  秦陌俞蹲下来清理着墓碑前的杂草,“其实我以前很想问你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,后来我明白了,别问什么是不是,对不对,其实你就知道那些答案的”

  “有时候我多希望,我不是你亲生的,那样我就可以无所顾忌的恨你,有时候我真的想不通,我在你心里算什么,还是根本就不在你心里。”

  这个时候,杂草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,天空依旧下着蒙蒙细雨,秦陌俞淋着雨,他也不想打伞。

  他坐在墓碑前,把祭拜的酒倒在墓前,“多喝点吧,我记得你最喜欢喝酒了,可以这样说我这个儿子在你面前还没有酒重要。”

  “以后我再也不打算来看你了,我14开始打工,那个时候我只赚了800块钱,我拿了400块钱给你,350拿去交学费,只留了50在我身边,你居然还嫌我给你的少。我那个时候很想问你,那这么多年,你又拿过多少钱给我,我的学费是我奶奶给我交的,你赚的钱都拿去买烟,买酒和自己打牌,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”

  “我小时候多希望你能抱一下我啊,即使你每次打我,虐待我的时候,我还是很相信你其实喜欢我的”

  “我总是爱犯傻,就算是遇到了那个男人,我也相信,他会对我很好的,按理说,16岁的小伙子应该很聪明的,应该不会再犯傻了。”

  “可我就是爱犯傻啊,我依然相信你们会对我很好,依然相信你会把欠我的都补上”

  秦陌俞自言自语了很久,想起了还要去祭拜另一个人。

  于是起身,对着墓碑鞠了一个躬,“这次向你鞠完躬之后,我以后再也不会来看你了,这么多年了,我也想清楚了,也没有谁一定有义务要对你好”

  说完后,秦陌俞就去往另一个地方。

  秦陌俞买了这个男人生前最爱的黄鹤楼和汾酒,这个男人明明就没有什么钱,可偏爱喝好酒,抽好烟,赌博。

  秦陌俞喝了一口白酒,他有点受不了那股辣味,猛得咳嗽了起来。

  秦陌俞盘坐在地下,把酒倒在面前。

  “我从来都不明白,你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,明明酒的滋味一点也不好,还呛人,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懂过你们,明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去抽烟,偏偏就像吸鸦片似的一点都离不开”

  “你以前说,我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的,说我们这些学美术男的,就是在扯淡,还不如去工厂,跟着你们一起干,说那样才有前途”

  “你一定想象不到吧,我现在有多有钱,我比你当初的老板都还富有,我再也不用担心有上顿没有下顿了,我先在很开心”

  “哦,其实我并不想来看你的,只是你妻子说你对我有恩,叫我来看看你,所以,我今天来算是来还恩的。”

  “你看,你绝对猜不到吧,你以前经常家暴的妻子,现在都还想着你。我现在都还记得你死的时候,还叫嚣着,死婆娘,谁叫你把老子的酒拿来藏着的,老子还没有喝够呢?你看吧,你到死了,都还记得你没有喝完的那碗酒,你当初说你喜欢你的妻子,是因为她像你最爱的白酒一样有韵味,我看你就是看上了她家是酿酒的吧。”

  秦陌俞嘲讽得笑了一下,这年头什么奇葩的人都有。

  这时,一把伞打在了秦陌俞头上,为秦陌俞遮住了一方天地。

  “哥,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这里了”周亚萍淡淡的开口道。

  “他毕竟是我名义上养了我三年的父亲,你妈说的对,于情于理,我都该来看他”

  “哥,你还在恨爸吗?”

  “我从没有恨过他,我为什么要恨一个与我不相干的人”

  周亚萍把秦陌俞牵了起来,秦陌俞接过伞,为两人遮挡着。

  “哥,你知道吗?小时候我超级不喜欢爸,那个时候我觉得他丢我们家的脸,他不像其他父亲一样,他不知道如何体贴孩子,不知道把最好的留给孩子,他恶劣斑斑,用一个成语来概括他,就是罄竹难书”

  周亚萍顿了顿,又开口道,“有一天,我问妈,你后悔嫁给爸吗?你猜她怎么说”

  “还能怎么说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呗”

  周亚萍摇摇头,“妈说,我和你爸认识的那会儿正是读高中的时候,那个时候班上总有一个男生骚扰我,你爸为了我就和那个男生打过几次架,有一次,我不小心伤了那个人,是你爸一个人把罪名承担了下来,从那个时候,我愿意用我这一辈子来护在他身边,我欠他的,我会用一辈子来偿还。所以,我一直都相信,爸的本性不坏,所以我愿意等到他变好”

  秦陌俞嘲讽的笑了下,“人之初,性本善,没有人天生就愿意变坏的,人总是会被自己的以为而去做一些幼稚的事情”

  “走吧,哥,时候也不早了,我还要回家给妈做饭呢”周亚萍开口道。

  秦陌俞点点头,他本来就没有想多待,于是他就把周亚萍送回了家。

  晚上八点,秦陌俞坐在窗边,把手伸出去,接着雨。

  雨不管再干净,也依旧洗不净这世上的污浊。

  雨越下越大,秦陌俞突然想起了王彦泓的那句诗:他生未必重相认,但悟无生了不难。

  突然的,他很想出去走走,就一个人,不用打伞。

  他漫游在街头上,满屋目的的走着,她想起了他那次雨中看见南絮的时候,南絮也是这样,没有打伞,淋着雨的走着。

  那个时候她一定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吧。

  秦陌俞不知道自己想走到哪里去,如果可以,他希望就这样一直走下去,一直走一直走,直到去往一个没有哀伤的地方,然后慢慢死去。

  秦陌俞穿着白衣低着头走着,颇有一种“路上行人欲断魂”的感觉

  “嘿,墨鱼,淋这么大的雨不怕感冒吗?”

  秦陌俞转过头,南絮伸长着手臂给秦陌俞打着伞。

  南絮说道,“你打伞吧,我举着好累”

  秦陌俞笑了笑,接过伞,“傻姑娘,下这么大的雨,你出来干什么呀”

  “家里灯泡坏了,买一个灯泡回去,然后路上遇见了一个淋雨的傻子,就好心的跟了上来”

  秦陌俞笑着摸摸南絮的头,“买灯泡回去,可是会换吗?”

  南絮大声道,“我告诉你,可不要瞧不起文科生,我们文科生很厉害的”

  秦陌俞笑笑不说话,这一天所有的情绪全因这时南絮的到来,烟消云散。他想,其实这样也挺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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